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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3期
    第 2期
    第 1期 



 

 




 
出版日期:2003年5月4日
 
总第21
   


本期目录

1.《排档杂志》2003复刊词
2.司考动态:2003年司考方案初步亮相 增考中外法制史
3.档务讨论:我做版主的感受
4.新法速递:程序法司解三则
5.复习心得:我是怎么考298分的
6.复习计划:同风雨共彩虹
7.案例讨论:劳动法宪法两题
8.在线测试:民商法三题
9.如歌岁月:女孩,别在深圳哭泣——写给小影
10.每期一星:潇潇雨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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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档杂志》2003复刊词

  作者:档主roi

  

  在这个浮躁的年代里,一件坚持做了五年的事情,一定是非常有意义的事情;在大起大落的IT行业里,一个锲而不舍,坚持了五年的网站,应当说已经有了一些可以骄傲的资本。今天,我们所有读到这份电子杂志的网友们都可以再次骄傲地看到:我们心爱的排档,在他第五年的历史里,又开始了新的一轮冲刺。

  

  本期杂志是排档总第21期,2003年第1期作品,暂由"司考最新动态"、"档务讨论"、"新法速递" 、"复习心得"、"复习计划"、"案例讨论"、"在线测试"、"如歌岁月"、"每期一星"等9个栏目组成。这份杂志采用了轻快的淡蓝作为主色调,我们真诚地希望它能够为司法考试重压下的本档网友们提供一些帮助,同时,我们也欢迎来自网友们的反馈和意见,甚至是毫不留情面的批评。

  

  如同本档以往的风格一样,这份杂志的作者群体,也来自于本档档主、斑竹组和网友们。我们一贯认为,无论是从前的律考还是现在的司考,考察的内容仅有一小部分在于法律知识与能力,更多的是对考生们在冗长的复习"岁月"中意志力与耐力的考验。在这个意义上,"每个人的故事都是一本书,每个考生都是最好的老师",我们真诚地能有更多的朋友们热情参与进来,为这份小杂志提供资料,将你的经验、教训甚至辛酸倾吐给大家,与我们分享。想想吧,我们置身于一个友爱、互助的团体中,贡献着自已的智慧,我们互相激励、扶助着,向着一个目标坚定前行,这将是一种多么崇高的体验!

  

  在接下来的时间里,本档还将陆续开辟或者恢复以下活动:

  1、周六晚聊天室答疑活动复开

  2、"每日一题"近期恢复

  3、2003年最新音频、视频名师讲座文件的免费演示、下载

  4、一年一度的排档大奖赛

  5、"在线测试"的重新开放

  …………

  我们希望由这份杂志开始,正式吹响向03司考挑战的号角。

  

  数字化的年代已经无法让我们再用"油墨的清香"来形容字里行间的喜悦,但此时此刻,我们的确和本档所有网友们一样,心情欣喜、渴求挑战,并且充满希望。

          档主 roi

        2003年4月8日于北京

  

  


司考动态:2003年司考方案初步亮相 增考中外法制史

  摘自中国法院网

  

  在3月21日召开的国家司法考试协调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与会者就2003年国家司法考试方案及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制度今后的发展目标、方向等问题进行了研究和讨论。

  司法部副部长、国家司法考试协调委员会副主任刘飏在会上说,召开协调委员会会议对国家司法考试工作中的有关政策、原则进行协调,是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制度组织实施过程中加强沟通和协调的一个重要形式,目的是促进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制度健全、完善和实施过程的科学、规范。她表示,司法部将根据会议讨论的意见,并与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协商后,尽快确定今年的报名时间及考试时间,并根据司法考试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提前向社会公布。

  国家司法考试司司长杜国兴介绍说,近一年来,为实现国家司法考试选拔优秀法律人才的目标,在初步总结首次国家司法考试的基本做法和成功经验的同时,司法部广泛听取并吸收了各方面对健全、完善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制度的意见和建议,在此基础上经过认真的研究和论证,根据《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试行)》,起草了2003年国家司法考试方案。

  综合多方意见并吸纳协调委员会讨论的意见,2003年度国家司法考试方案的总体思路是:坚持"稳定为主,适当调整"的原则。拟采取去年一次考试方案,并在原考试模式的基础上,对报名条件、科目设置、命题及试卷设计、评卷方式等方面进行适当调整。

  据了解,2003年国家司法考试将呈现两个新的特点:一是考试科目上将有新变化,为了与教育部确定的法学教育14门核心课的规定相接轨,将在保留首次国家司法考试规定的13门法学核心课程外,适当增考中外法制史有关内容。二是根据我国东西部经济文化水平发展不平衡的实际情况,依据法律规定,继续在司法考试的相关政策上对西部地区应试人员予以适当倾斜。此外,2003年国家司法考试仍实行全国统一评卷。

  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苏泽林、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主任张常韧以及国家司法考试协调委员会20余名委员参加了会议。

 


档务讨论:我做版主的感受

  作者:宁宁

  

  我可能是排档斑竹中任期最短的一位吧:) 现在我把做斑竹的感受写下来,愿意申请做斑竹的朋友或对斑竹有意见的朋友可以作为参考。

  

  我认为做斑竹的首要条件,是一颗愿意为考友们服务的心,否则不可能做好工作,因为斑竹是义工;同时,斑竹必须得学会从斑竹的工作中找到乐趣,否则很容易倦怠,因为斑竹是义工。做斑竹很好。当你为考友解答让他们释疑,或者提供自己整理出来的资料使考友们受益时,你会由衷地感到喜悦。当你来到你的版块,看到不少直接向你提问的帖子时,你能感受到考友对你的信任。当你在杂谈或休闲聊天时,你发现你的发言受到了较多的关注。当你遇到不开心或者复杂 的问题时,考友们会给予你温暖的支持和鼓励。在碰到考友提问时,你不得不对相关问题复习一遍再回答,这促进了自己的学习。在解答问题时,为了使自己的解答简洁单而逻辑性强,清楚明白,你有时得斟酌遣词用句,不知不觉中你对案例分析的功力悄悄上涨。

  

  做斑竹很难。考友们对斑竹的期望比较高,他们提出的问题大多也是司考中的难点,看到考友的问题时,你会突然发现你对问题也束手无策。更糟的是考友们往往很自然地觉得斑竹就是比普通考友的水平高,这时你会觉得惶恐和力不从心。你和考友们一样都是用业余时间上网,但有时你回一个帖子就要花去半个小时。你在生活中总还有别的事要做吧,而你在一晚的网络工作后,第二天可能突然发现一个考友发帖质问你为什么还不回复,甚至有一点过激的言词。排档中藏龙卧虎,高人无数,也许你兢兢业业地在自己的版块上耕作,但你的解答完全不入高人法眼,一些冷眼旁观的朋友在发现你的错误时不是指正而是直接发言讥讽。我们都希望有水平特高的朋友来做斑竹,可是水平高的不一定愿意做斑竹这一义工角色,而我还发现,有些水平较高的斑竹相对还更少出现在自己的版块里,对初入门者的幼稚问题他们也似乎有点不屑于回答(我无所指哦,官人我不是在说你)。另外,在你参与杂谈或休闲的话题讨论时,你突然发现你的发言不能如其他考友一样自由和随意,特别是在想骂人的时候:)

  

  做斑竹有苦有乐。愿意申请斑竹的朋友,不知是否都做好了准备?

  

  


新法速递:程序法司解三则

·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试行)

  颁布日期:2003年3月14日

  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的若干意见

  颁布日期:2003年3月14日

  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印发《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试行)》和《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颁布日期:2003年3月14日

  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复习心得:我是怎么考298分的

  作者:宋晓东(加州旅店)

  

  2002年司考,我以298分的优异成绩首次冲关成功,轻松的拿下了万人瞩目的"全国第一职业考试"。不少人对此感到十分惊奇,认为象我这样未经过任何正规科班法律教育的自考生能够以如此骄人的成绩通过录取率仅7%左右的司法考试,一定是有什么高人指点或是天生记忆力超人。其实,我记忆力跟普通人没两样,在准备考试时也只认识另一个非法律专业的考生(他差2分未过),能通过司考完全是因为有一套自认为不错的备考经验和考试技巧。愿在此一一列出,不怕贻笑方家。若能为今后各届考友提供些许帮助,实为我之荣幸。

  一、"欲取之必先知之",知己知彼,认清形势。

  1、正确认识什么是司法考试。首次参加考试的考生有很多对司考只有一个模糊的概念--难!至于究竟如何难,难在什么地方不甚清楚。甚至对考试的明确概念、具体内容、每年的参考人数、通过人数等一概不知。以次去对付司考,盲目复习,当然是力不从心的。在此,我简要将上述情况介绍如下:司法考试是由司法部与两高联合举办的从事检察官、法官或律师职业的人员必须参加的唯一考试。以02司考来说,主考科目共分为宪法、法理学、法律职业道德与职业责任、三国(国公、国私、国经)、三大诉讼法、民法、刑法、行政法、商法与经济法等几科。这些科目分别归入四张卷内两天考完:卷一、综合知识,包括:法理学、宪法、经济法、三国、法律职业道德与职业责任;卷二、刑事与行政法律制度,包括:刑法、刑诉、行政法与行诉;卷三、民商事法律制度,包括:民法、商法、民诉与仲裁制度;卷四、实例分析和文书写作,包括前三卷所列科目。其中前三卷均为单选、多选和任选题,第四卷为几道案例题+一道文书写作。考试的重点科目为:民法、刑法、三大诉讼法、行政法与商法,其具体比例每年都有一些小调整,可参考阿甲《导览》中的预测(最好是当年版的最新预测)。02年的参考人数共360751人,过线的仅24820人,占6.88%。首次司考因改革时间仓促,95%以上均沿袭了律考的内容和形式,估计今后的考试会稍作调整,以体现法官和检察官职业之特征,此题外话,暂且不表。

  由于司考完全脱胎于律考,我们可以通过近几年律考之情况来了解它:98年14万人报名,通过1.5万余人;99年18万人报名,通过1.7万余人;00年215872人报名,通过21700余人。通过率低的吓人,始终在10%左右(02年的通过率更为6.88%!但以后很可能会大幅度提高通过率,在此不提。)。因此,你可以得出这样一个形象的结论:要通过司考,好比你一个人要打败9~~14个对手;而且这些人的学历、素质并不比你差!司考之难,由此可见一斑。

  2、要充分考虑自己目前的情况,这对你当前是否适合备考及坚持到考试结束至关重要。这些情况包括:所学的专业和层次、学习能力与精力、在学习上有何特长(如偏重理解等)、工作现状、社交活动是否频繁、学习时间的多少、是否有条件准备考试、个人性格情绪对学习效率的影响程度等等。

  3、看了上述资料和分析完自身情况后,不少人也许会心生胆怯,动摇信心。我以亲身的经历告诉你:你并不比任何人笨。只要掌握了正确的复习方法和花费了适当的学习时间,于千军万马中展头露角跻身十分之一强应该不成问题。这就是我下面要讲的也是司考最重要的一点:树立信心和下定决心。

  

  二、端正态度,明确司考理念,树立必过的信心。

  1、如排挡阿甲所言,先问自己一个问题:我为什么要参加司考?给自己找个执着的、无可辩驳的理由,作为备考的精神指针。我当时找的理由现在也觉得狂妄可笑--"为了生存,我必须参加司考!"但是却十分管用。

  2、端正考试态度:我是抱着通过司考的目的来复习的,必须认真对待,把它当成自己的事业来做。我的胜算有多大?不要太多顾虑,给自己下个死命令:必须一次通过!置之死地而后生,营造出一种破釜沉舟的悲壮氛围。并尽可能向亲友宣布自己的决心(千万不要怕自己万一过不了有失面子,没有"万一"!),时时给自己一种逼上绝境的压力与紧迫感。那种报着"今年试试看,弄点经验,明年再来"的态度不可取。如有此犹豫,那最好放弃此次,等决心定了再来。

  3、树立好通过的信心(这点至关重要),还是那句话:我并不比别人笨,能过吗?不在话下!

  4、为自己写一篇《思考宣言》,贴在墙上抬头即能看到的地方,时时激励自己不达目的决不放弃。我在《我的思考宣言》中曾写道"上天注定我只能一次拿下,并不需要过多的理由,只是'为了活下去'!因为这是没有回旋余地的搏击,不能失败的战斗;是没有否定的答案,没有问题的问题。""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决定生死之役,即在于此!""世界上没有因劳累过度而死的人,只有害怕劳累而死的胧胞!我不是胧胞,当然不会累死!但我要成为一只鬼,一只工作鬼,一只学习鬼,一台学习机器。谁也压抑不了我通过司考的意志,死也不能!我执着,极端的执着!我会牺牲小市民的幸福,全力以赴司考,远离无聊的人群。""在一次次的角逐中奋力崛起,我义无返顾的投入了一场新的战斗。路,已无退路,我只有舍命,勇往直前……"这些东西现在看来几乎都是可笑的大话,可当时实实在在的对我起到了很大的激励作用。要不是时时想到自己曾经放过这么多的"屁话",我可能早就承受不了司考的压力而放弃了。

  5、以上事项准备就绪,那就怀着强烈的学习欲望和坚定的信念着手复习司考。

  

  三、针对自身情况确定复习时间、强度与进度安排。

  1、以我个人对司考的了解,我建议,对于法本生,最好用5个月的时间准备复习。而对于此前从未接触过法律的非法律专业考生,花的时间则要多些,最好为8~10个月。我所建议的上述时间三针对一般情况而言,假如你的学习能力很强或者法律基础本身很扎实,用3、4个月突击成功也未尚不可。反正复习时间应把喔适中,长了人易拖疲,短了又太仓促。

  2、以法本为例,这5个月的时间应如何安排强度与进度呢?我认为前2个月应保持每日6个小时左右的看书时间,主要用于看指定用书,深入了解考试的内容。在这2个月内,制定用书应平均看2遍以上。以02年的7本书来说,也就是平均每4、5天就应该看完一本,而且要边看边勾画重点和记笔记。中间3个月可以逐渐开始读、记法条,做一些练习题,并不断总结归纳知识点。同时也要一边看指定用书(至少再看一遍,尤其是民法、刑法、诉讼法等一定要不厌其烦的反复看。)。这个时期每天的学习时间应增加到8个小时左右。最后1个月的时间最为重要,每天学习要超过8小时,而且要求全身心、高效率的投入。主要是做做模拟题、背重点发条、总结考试技巧、有针对性的看制定用书、复习从前的笔记。

  以上是最原则性的时间与进度安排。各位考友在备考之初可以参照自定一份详细具体的复习计划,至少在心里要有这么一个安排,避免复习深度与考试时间的脱节。得不到最佳效果。

3、制作一张《司考倒计时》的表格,以激励、警示自己时间不多,抓紧复习。我前后就制定了2张这样的表格,像日历一样将自己的学习时间排的满满的。如果当天完成的很好,就在相应的格子里画个"○",完成的较好就画个"√",表现平平就画"/",没完成任务甚至书都没翻过的就画成"×"。这样,你对过去的每一天是否荒废都能做到心里有数,以便能以悔恨的专注的心态和状态去迎接今天和明天。我考完试下来统计了一下,画"○"的只有最后一个月中的2天,画"√"只占15%,画"/"的最多占了70%,剩下的有14%画了"×"。由此也可见我的复习其实并没有尽力和充分。

  

  四、选择司考用书,充分利用网上资源,以及参加培训班。

  1、"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用这句话来形容司考用书对司法考试的重要性再恰当不过了。思考用书三助你顺利高效通过司法考试的工具,但如若选择不当,劳神伤财、费时费力不说,根本起不到什么好效果。特别是今年来律考(司考)用书市场空前发达,从指定教材出版以前至考前一两个月均有各种各样的辅导书、习题集、仿真模拟题推层出新,而且很多在封面上印有"权威"、"司法部指定"、"司考专家"等字眼,令人眼花缭乱、无所适从,仿佛本本都是司考圣经。考生买到手后方知编的漏洞百出,与历届真题的要求相去甚远。对此我要说的是,司考用书的选择相当讲究,选好了事半功倍,选差了则误人子弟。所以备考时一定要舍得花功夫到书店细细比较,决定取舍。千万不要被其美观、"权威"的封面所迷惑。重要的是要看内容、出题质量以及作者。现在03司考尚遥遥无期,而书市上已充斥了不少"03司考辅导书"。我的意见是暂且不必立即购买。有条件的可以从别人手中借02年的一些司考用书来看看,待到03年的指定用书出版后,方才购买与此配套的有关用书。一定要买当年的指定教材,一般不可图便宜而只看往届的用书,这一点十分重要。

  2、根据我的经验,认为以下用书不错,特此推荐(如有03版的,最好买新的)。

  (1)当年司法部指定教材(02年为7本教材+1本法条,后来又补了一本《职业道德与职业责任》)。必买。

  (2)排挡阿甲老师主编的《网络自助资料导览》及其续编"导览二"(我用的是01、02版的,03年可能会有新版的)。必买。此书从《圆你一个律师梦》开始,系统介绍了律考(即司考)的许多情况、形势、复习方法以及应试技巧等,并分科进行辅导练习。科学地安排穿插了大量历届真题及高质量的新题,是一本不可多得的司考用书。和"排挡"网站搭配使用效果最佳。

  (3)《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应试指导与练习》(我用的是01版的,不知以后是否有新版)。此书由"司法部律师资格考试中心"编审,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出版,封面装帧和同年的法条书相似,但比法条书还厚(共900多页)。此书的特点是分科目系统的列出了近年的律考真题,并配有不少很好的自出练习题,而且几乎每题后面均有一段分析,安排的十分不错。另外,该书后面还附有3套仿真模拟题,都出得很好,很符合正式考试的口味。当然,该书的错误与疏漏之处在所难免,但这并不影响其成为不可或缺的司考用书的地位。

  (4)"三校名师"的两本书。即《司法考试考前考点举要》和《司法考试模拟试题及解析》。此书由"三校名师司法考试命题研究组"编写,法律出版社出版。《考点举要》以不到300页的篇幅分科对司考考点作了很好的归类总结;其内容之全面、权威与精简可令你在复习中少走弯路。很适合复习的中期使用。《模拟试题及解析》一书以分科的模式设计了一些模拟题,并配有解析。大部分模拟题质量较高,与正式试题很接近,值得一练。解析部分详细明确,不仅引用了法条阐释清楚了问题,而且注重举一反三,同时附带复习了其他知识点。此书适合中后期练习使用。另外,《考点举要》的前言《把握重点,突破难点》对近年来的司考(律考)考查内容作了很权威的简要分析论证,对考生正确了解考试很有帮助。

  另外,大名鼎鼎的"白皮书"和"肖书"我未买,但有很多的考友竭力推荐,可以考虑购买。

  2、充分利用网上资源。我所指的网上资源就是排挡。的确,至今我还从未见过比排挡更专业、更管用、内容更丰富的司法考试网站。今天的排挡经过阿甲、roi等档主的苦心经营和开办多年经验,再加上众多网友的热情支持,已经越来越具规模。特别是后期涌现出的如阿烦、橘子、夜猫、小丫、阿克等等新生代斑竹或管理员,其幽默的谈吐、渊博的法学知识和丰富的考试经验更为排挡增添不少的生机。排挡里的两个活动空间论坛和聊天室为考友们提供了很好的交流经验、探讨试题的平台。它将你融入一所司法考试网络学校;让你感受到是在与众多的同学、老师一起努力;让身处天涯孤独备考的你能够充分体会到班集体的温馨和学习的乐趣。枯燥的考试对你来说将变得并不寂寞难耐。选择排挡,即选择了一条司考捷径。

  3、参加培训班。我在备考时一直希望能加入培训班得到名师指点,终因条件不足而未能如愿。虽然最终也能取得此高分,但我仍主张首次考试的朋友有可能的话最好还是参加培训班学习。当然,一定得选个师资教学质量好的名副其实的司考培训班。

  


复习计划:同风雨共彩虹

  作者:潇潇雨林

  

(我的新一轮复习计划,恳请各位大虾指教)

  谁都知道司法考试是如同百慕大三角一般,风高浪急,旋涡重重,到处是不可预知的陷井。而我们并不能改变环境,所以就只能改变自己了,我相信只要针对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好计划,并认真实施的话,是会在风雨过后见到彩虹的。以下是我的新一轮复习计划,请大家指点一下,看有无不当之处,同时,我也希望能与志同道合之士一起携手共进。

  [目标人群]

  有一定法律基础,但对法律没有全面系统学习的人

  [考试年份]

  2003年全国司法考试

  [复习时间]

  从现在到考试,前9个月每天按3小时计算,后2个月每天按5小时算

== 水 ==

  水者,天下之至柔至性者也,然抽刀断水水更流,滴水亦能穿石过。因此在这阶段,由于没有新的考纲和指导书,我们能做的就是把几个必考大法先弄熟了,保证以后复习不吃亏。这轮复习要抓住水之川流不息之精髓,坚持每天看完3小时,可以把看书的时间分布在中午休息时和上午晨读各半小时,晚上认真看2小时,2个月一个疗程,保证药到病除,通气活血是居家旅行必备之良药(我是广告人,不好意思说漏嘴了,嘻嘻……)。第一遍看不要求深刻理解,如果有法律本科教课书的建议把法理、民法、刑法、行政法、合同法的基本概念先扫盲,不要再看到"表见代理"之类专有名词时仍不知其所云,这就不好玩了。然后就是看法条,诀窍如下:先全部看,法条所显示的处理实际问题的方法和自己理解一样的就PASS过去(自然理解,忘记可能性最小,属于优质记忆),和自己理解不同的用底纹笔划出,需要记忆的数字及时做好表格按时间、法律类别整理好,以免重复劳动。在这2个月里,不用去背任何东西,只要求去不停的看,一遍一遍又一遍,反正要把这几大法先混个脸熟。(离考试这么远,还不知道会发生什么呢,要背你背反正我不背,万一司法部说只有博士才有资格考试,你就一边哭吧!)

== 土 ==

  普天之下莫非皇土,率土之滨莫非皇臣,土含蓄而博大,宽广而深厚。这轮复习时间为3个月,要认识到土是万物之基础,是本是源的道理,来做一篇轰轰烈烈的可持续发展的计划。3个月的时间要把历年考试重点法律前30位(估计考试涉及350分以上)里面的涉及的将近3500-4000个知识点全部做一般理解,也就说看到知识点就要想到是什么,比如看到出生日期如何确定,就想到先按户籍证明,没有的看医院出具的出生证,再没有的参照其他证明。你可以忘记一点,但不能什么也不知道,看到一个知识点一个字也答不出,就不能达到土篇复习的效果了,这轮要求的境界是,我什么都知道的,但别指望我说全。

== 木 ==

  木者,生长之意。枯木也能逢春发芽,没有什么知识点我们是不能全部掌握的,这轮关键是看理解能力了,表面的东西已经全部玩完了,剩下的就需要智慧和法律根底了,这阶段进步非常慢,当然十年树木,百年树人,大家都想考一次就通过,司法部问谁收报名费去?(打住!打住!)由于前面5个月我们根本就没有背过东西,现在就不同了,在这三个月里,就要做木头人了,一个字背!把这整理出来的3500-4000个知识点全部过几遍,特别是重复错的要做好标记,为以后阶段提供信息。在这阶段你需要同行人的帮助,因为许多知识点的最终正确理解就在双方相互争吵中得到的。排挡的关于每课法律的笔记也是帮助自己正确理解的好方法,但是记住,不要幻想通过什么题海战术能记忆大量的知识点(今年我就吃过这个亏,可是第一次跌倒了是可以原谅的,第二次还在这个地方跌倒就是我笨了,若是第三次还跌倒在这,那我干脆跌死算了!),因为任何法律辅导书籍的题目差错率实在是太高了,要做题目也要对照法条、司法解释。在最后的几天里,建议你自己做一套2000年或2002年的全真考卷,当然要保证你在以前的复习中没有接触到这些题目,前面我可没有叫你去做题啊!看看自己通过复习可以拿几分了,在严格打分的基础上只要在这阶段能达到220分者,希望就很大了。

== 火 ==

  星星之火可以燎原,我们现在就要象火一样的热情来对待这阶段的复习。一般而言由于复习了很长时间了,感觉自己都已经掌握了,不知道应该看什么书了,而这阶段的重点就是找到哪里是涨分的火光闪烁之处。如果发现了自己的错误知识点不但要把这个知识点全部背出,相联带的其他知识点也要全部过一遍。这阶段是以大量做题为主,复习知识点为辅,找出自己薄弱的知识点为重点。多看看其他同行人整理的表格以及相关法律比较等内容,题目就是这样出的。2个月的时间,最低限度是模拟卷5套,其他专项题目数千道(排档出的司考题库就有这么多题,而且质量还可以,我准备今年继续用。想想也真划得来,100块钱还可以用两年,哈!),案例分析200道(不用写出具体的只要点道,关键看对题目大方向的判断)基本做到可以去考试的地步。后三套的模拟题平均分应该超过240分了。

== 金 ==

  只要一分就能改变一个人的命运,考试就是这样作弄人。现在离正式考试还有一个月了,只有用金钱换时间了。如果没有最后一个月全脱产的时间保证,考试还象在赌博。要不考虑成本的去听司法局举办的冲刺班,效果应该是有的。有比较出色的全真模拟卷吗?什么150元一套?买一套!(复印10套再卖给他人,嘻嘻,知法犯法)反正去做任何可以搞到的所谓的内部材料,只要高一分,我们离失望就远一分。全真模拟考卷这时250分应该是经常出现的总分了,把握好卷四,多看各种案例,可以不去做而直接看答案,要有400道的量啊!我们不和其他人比聪明,就比谁时间多。

  离考试只有2天了,你应该去你将要搏杀的考场去看看,中午饭在什么地方吃,在什么地方休息看书,交通情况,所需时间要有40分钟提前量,因为一般考试前25分钟就能进场了。

  临考前夜将削好的4支2B铅笔,2把小刀,1支水笔,1块橡皮,身份证,准考证全部放在包里,里面写一张字条,"如谁拾到此包,请立即与134585858568联系,重酬!)把准考证号码抄在另外小纸片上,以免第一场找教室,拥在黑板前人多时拿进拿出遗失。

  早点起床,吃饱早饭,买好饮料(考试紧张时也可以摆弄一下,调节心态)。提前30分钟到考场,一般离考试还有15分钟时进去,不要忘记先去洗手间,在镜子前充满自信的看着自己的脸说:"我一定行的!!"。然后进教室,关掉手机,战斗吧!

 


案例讨论:劳动法宪法两题

  商法经济法论坛夜猫斑竹供稿

  

  一同事1999年进入公司,2002年8月离开,在1999年、2001年公司年终时发放年终奖金,在2002年底,该同事向公司要求给予该年度对应8个月工作时间的年终奖金。是否应该给予?

  答:年终奖的发放虽然由公司的规章制度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没有什么特别的规定,但是其中也有一个合法与合理的界线。年终奖(有的公司称为年终分红)是公司在年终时对员工发放的一次性奖金,它是奖金的一种,是工资的组成部分(依据为:国家统计局颁发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 如果员工按劳动合同和公司的规定完成了自己的工作职责,那么都应当得到属于自己的那一份年终奖。如果辛苦工作了近一年的职工,仅仅是因为离开,单位不给予年终奖,是没有道理的。从法律规定上看,《劳动法》第47条规定“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年终奖发与不发、发多发少固然是由公司根据自身的具体情况自行规定和操作,但不能就因此把年终奖仅仅看作公司单方面的行为。

  在实践中,员工若要维护自身的权益,任何时候都不能掉以轻心的是要与公司签订一份周密的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中,双方通常能够就有关工资的发放方式、发放时间、工资水平或标准达成一致。年终奖一项,公司可能会做很笼统的规定或干脆不做规定,或者做口头约定,或者由内部规章制度来规定。这时员工所要做的是尽量把约定做的越详细越好,越有可操作性越好,并力争将其落到纸上。这种约定可以作为劳动合同的一部分,也可以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员工要有足够的证据意识,因为一旦与用人单位对簿公堂,这些都将是制胜法宝。

  由于对该公司年终奖的分配制度不了解,所以只能提些参考意见。该员工可以根据下列情况作出决定:1、如果该员工与公司的合同中有明确关于年终奖的约定,那么可以根据合同向单位索要年终奖;2、如果该员工能拿到公司关于年终奖的规章制度,而且根据这些制度该员工应当得到年终奖的话,那么也可以要求公司发放年终奖。

如果该员工现在手中没有有利的证据证明自己应当拿到年终奖,那他应当充分利用合同结束前的这段时间,想方设法拿到公司关于年终奖分配的规章制度,据此分析一下自己是否应当得到年终奖。

  如果该员工有充分证据证明,自己应当得到年终奖,而单位拒绝,该员工就可以向公司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他们对公司的违法行为给予查处,并请他们追回自己应当得到的年终奖。该员工也可以向公司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由他们作出裁决(在这里我们必须注意申请仲裁是在员工与公司产生纠纷起的60天内)


【旧题评说】(2002年多项第44题)县级以上人大代表有权依法向本级人大提出属于其职权范围内的议案。根据现行宪法和法律,这类议案至少应当经过下列哪些程序方可通过?

  A.书面提出议案

  B.由主席团决定是否列人大会议程

  C.全体代表过半数以上赞成

  D.以法律的形式予以公布

  

〖析〗本题是一道知识点综合型的题目,考察《全代会组织法》、《人大政府组织法》。

A项有争议,我国法律并未规定仅得书面提案,这也与我国人大制度的历史、以及人大代表的产生与构成是有关系的。我国人大制度不同于美国参政两院的精英型专职代表制,口头提案在建国初期大量存在,尽管近年来在现实政治生活中几乎绝迹,但更多地作为一种政治姿态,从法律上并未做出禁止。因此,本人认为A错误。

B项正确。相关法条见《全代会组织法》第10条、《人大政府组织法》第18条、第20条。

C项亦有较大争议。本项“全国代表过半数以上赞成”似有疑问,因为普通法律,即地方各级人代会,代表过半数以上赞成即可通过法案,但宪法修改,则须由三分之二以上多数赞成方可通过。而且“过半数”、“以上”,这是两种不同的计票方式,此处并用,亦为不妥。但深入考察,易位思维,则会感觉,本题的考出,试图以一道多选题统括起提案、表决制度这一知识点,因此,在拟题行文方面不免略微勉强,换句话说,。如果从这一角度考出试题来,似乎也找不到更好的说法,只能这样说了。

D项明显错误。狭义上的法律,仅有全国人大方可通过、公布。即使按广义的“法律”理解,本题亦不对。

这道题有一定难度,考生在按排除法答题时,排除对象主要在于A、C两项。

综上所述,本题答案取BC。

以本人目力所及,同僚书目中,“万国题解”艰难取舍之后,终于“上套”,圈取AB;《肖书》给出BC,但遗憾的是,评述中未给出“心路历程”,令人无法求证。

  

----摘自《2003版排档导览》


在线测试:民商法三题

王某有一子,为初中一年级学生,在校期间因与同学刘某发生纠口角,追打刘某,致使刘某摔伤,共花去医药费4800元,这一费用应由谁承担?

A 由王某承担;

B 由学校承担;

C 主要由王某承担,学校若有过错,可责令学校给予适当赔偿;

D 主要由学校承担,王某若有过错,可责令王某给予适当赔偿。

解析:


蓝天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的懂事长甲,因单位房改急需款项,遂将个人所有的蓝天股份公司股票质押给乙,借款十万元。有关该事例中质押合同效力的下列表述中,哪一个是正确的?

A 质押合同自甲与乙签定质押合同之日生效;
B 质押合同自甲与乙办理质押合同登记之日生效;

C 质押合同自甲取得乙的借款之日生效;
D 质押合同因甲的股票不能设定质押而无效

解析:


某招领处将招领期已过的一块瑞士罗马表以拍卖的方式卖给公民甲,公民乙将该表盗走并以较低的价格卖与公民丙。公民丙又将表丢失,被人捡到送失物招领处。经查,该表原为公民丁所有。现公民甲、丙、丁都向招领处主张该表的所有权,该表应当归谁所有?

A 甲;

B 丙;
C 丁;
D 甲、丙、丁共有。

解析:


如歌岁月:女孩,别在深圳哭泣——写给小影

  作者:小丫

   

  你和我一样,怀里揣着一张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和一张大专毕业证,就冒冒失失地来到了这个繁华的都市,因为这里有我们的梦想,我们来寻找自己的未来。我们都认为,那些高耸入云的写字楼里,应该有属于我们的位置,马路上的车河里,应该有我们的坐驾。我们来了,一先一后,你来自湖南,我来自江西。

  我和你一样,先是投奔这里的好友,厚着脸皮拆散人家的两人世界,厚着脸皮一到吃饭的时间就出现在人家的餐桌前面。白天,我们四处奔走,鼓鼓囊囊的包里,是我们浓缩的人生,拿出去交给别人评判,然后等候一线渺茫的希望,等候奇迹的出现。我们两个在这个城市里面找工作的人,原本是竞争的对手,但是命运安排我们相遇相识,让我们关注着对方的求职经历,并且交流一些求职的信息。

  第一次相识,是在联合广场门前的天桥上,你在那里等着我,我们约好在这里碰头,然后我们一见如故,说起这些日子的求职经过,说得天昏地暗,说得肚子呱呱直叫。原本前一天说好是你请我吃饭,但是你哭穷,我也诉说自己的贫穷。然后我们一起穿越马路,去寻找便宜的盒饭。走了很久很久,在我们的眼里终于出现了一条小街,终于闻到盒饭的香味,我们挑选哪一家的盒饭更经济实惠,我笑着说,这哪里象两个未来的大律师啊!你说,将来要在这条破烂的小街树立一个人文景观:田律师和易律师吃盒饭处,纪念我们两位大律师刚刚来到深圳时的穷困潦倒的样子。

  吃饭之前,你说要去买一个文件袋,我跟着你走进一家文具店,你问一个袋子多少钱,老板说是2块,你说一块五卖不卖?我差点笑倒。老板说不行,你为了还五毛钱的价,在那里和老板说了大概有10分钟,还是我不耐烦地打断你,说还是吃饭要紧。你从口袋里掏钱,没想到你掏出一大把硬币,全是一毛的,算了一下还不够2元,你又从挎包里拿出你的钱包,我想,这下可以看见大钞票了。万万没有想到的是,你的钱包里面竟然只有3块钱!!!最大的面额是2块的票子!我差点昏倒在地上。那一瞬间我明白,今天的午饭只有我请客,不由得我耍赖。

  坐在小吃店的桌子前面,我越想越觉得好笑。我们吃着5元的盒饭,边吃边笑。两个未来的大律师,尤其是田大律师,落魄到如此的地步,5元的盒饭都买不起,五毛钱的价都要动用律师雄辩的口才去还价。这是什么世道啊!

  吃完饭,在联合广场立交桥边的草坪上,我们席地而坐,畅想自己的未来。这个城市是美丽的,诱惑着我们放弃在家乡已经得到的,不顾一切扑入这个城市的怀中。我们是这个城市的边缘人,我们不知道这个城市会不会接纳我们,虽然我们比那些民工有一些文化,但是我们现在和未来的一段时间注定过得还不如民工!

  你回到住处以后给我发来短信,说是中午吃的盒饭回家的路上全吐了,白吃了,你是不是心痛了啊??我的饭是那么好吃的吗?

  那次以后,我们更加关心对方求职的情况。我们互相打气,互相调侃,深夜里,我们的短信在深圳的上空穿梭。我们不敢打电话,用你的话说,太贵了。也是啊,那是粮食,是我们的盒饭啊。

  第二次相见,是我们一路前去宝安区求职。我们认为关内的律师所这么难找,关外的总该不会动不动就要求是本科啊英语啊懂房地产吧,就凭咱们这两个未来的大律师,现在去关外求职算是把自己贱卖了。关外和关内好象是两个世界,关外的楼和我们家乡的差不多高,关外的车流也不是特别多,一到中午,大街上也看不到什么人,这里哪象是深圳啊?既然来了,我们还是一家一家地找吧。

  宝安的律师所在法院门口比较集中。那个有点秃顶而且是土得掉渣的律师所的主任说到他的助理要本科以上,而且要深圳牌照,并且说起他一个小时的谈话价值1000元。走出这个律所的门,我们不由得痛骂那个土气的主任,老子们要是有本科懂英文,还会跑到关外来找工作吗?还一个小时1000元,也不照照镜子看看自己的鸟样!

  跑完法院周围的几家律所,你说根据资料显示,宝安司法局一楼也有一家律所,不妨前去看看。我们一路打听司法局在哪里,结果我们横穿了整个宝安区!!!那时正好是中午时分,太阳火辣辣,肚子饿得呱呱叫,我们有气无力地一直往前走,每到一个路口就要向人家打听司法局。我们走啊走啊,好容易看到司法局的招牌,走上前向里面的保安打听律所在几楼,保安说,律所已经搬家了。我一听这句话,差点没昏倒在地上,再也没力气往前走了。你说还有一家,回去我请你吃饭。你这句话一下子令我精神抖擞,继续去找律所。

  在宝安的广场大厦,你在下面等我,我上楼去那家律所投递我们两人的简历。楼上只有一个律师在那里,我放下我们的简历就离开。刚刚回到楼下,就看到你在接电话。原来那个律师打电话叫你上楼。老实说,我心里有一点酸,因为两份简历在一起,那个律师看上你了,把你叫去面试就是比较有戏了啊。我在楼下中国移动的大厅里等你。肚子饿得呱呱叫,因为你答应请我吃中饭,我就拼命地喝中国移动的不要钱的水,喝了一个水饱。我等了很久,一份带来的报纸,我连广告都看完了,你还没有下楼。我开始有点担心。有这样面试的吗?我不由得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我怀疑那位律师是不是变态,趁着中午楼上没人,趁着你求职心切,在学习克林顿。于是我给你短信,问你是不是差不多好了。过了很久你都没有消息。我终于忍不住,站起来准备上楼,就在这时我的手机响了,你说马上就下来。原来那个律师和你一样也是湖南人,他只是中午闲得无聊,看见来了一个老乡,找你聊聊,打发中午的时间而已。

  那天中午---其实绝对是下午了,你请我吃饭的时候已经是将近4点,你大发慈悲请我吃饭,前提是你回家的车票是我买的。我一狠心点了一瓶啤酒,心痛得你直皱眉。后来反复告诉我你很久没吃水果了,我装聋作哑。你反反复复地说,最终我只好提出,就买一个苹果行不行啊?哈哈!!!水果店的老板也许是第一次看见一个如此吝啬的男人,就买一个苹果给身边的女人吃。不知道你吃了我买的那个苹果有没有吐啊?

  从那以后,我们一直没有见面。但是每个晚上,我们都会用短信联络,打听对方的一些求职的进展。我容易泄气,你不时的鼓励我几句,而我闲着没事,也发几个短信过去损你几句。我求职成功以后,你还没有成功的消息,面试了无数家律所,总是这样那样的原因,没有了下文。深圳就是这样!!他们都很客气地让你等通知,使你觉得自己好象希望很大。其实,我们的大专学历注定我们在深圳属于下等。深圳人才一大把,我们的法律职业资格证在这里好象废纸一样!!!因为一个本科的要求首先把我们挡在门外了!!!

  那天你发来短信,叫我借一本书给你,我们约好一起参加排挡的聚会。聚会时接到你的电话,你已经到了荔枝公园,但是找不到青青假日酒廊。后来你又打来电话,说你已经到了池塘边上,但是还是找不到我们聚会的地方。我不由得仰天长叹,世界上怎么有你这么笨的女人,竟然还让这种女人考过了司法考试!!!我叫你慢慢找,公园就这么大。直到聚会结束你都没有来。我打电话给你,你一直没接,让我觉得奇怪。那天下午因为我急着和老师在莲花山碰头,就没有去找你。

  晚上接到你的一个短信,你说,来到公园的池塘边,对着一池湖水,不由得悲从中来,坐在湖边埋头流泪。看到你的短信,我鼻子一酸,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啊。我不知道该怎么安慰你,因为我和你是一样的,你感到累,我也是觉得累。但是,深圳这个地方是不相信眼泪的,我们没有时间在这里流泪,我们要让自己变得麻木,要让自己的眼睛里充满杀气,这样才能在这个城市存在下去。你,一个小女孩,以为有律师资格就了不起是吗?大专也敢来深圳闯,好大的胆子啊!你几次对我说,准备离开深圳去广州,而我也多次说,我想离开这里,回我的家乡。

  你的短信是我的噩梦。每到深夜,我疲倦不堪地钻进被窝,好容易在蚊子的叮咬中昏昏睡去,你的短信总是惊醒我的好梦。我就象巴格达的市民,面对你短信的轰炸。直到我向你求饶,叫你做姑奶奶,你才得意洋洋地收兵。然后我已经没有了睡意。等我准备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你那边却已经关机,留我在深夜里对着天花板数绵羊,我恨不得掐死你!!!

  现在,我已经准备暂时离开这个可爱又可恨的城市,你还要在这里再寻找一段时间,据说如果还没有效果的话,你也要离开这里去另外一个城市。是上天的安排,让我们两个命运相似的人在这个年轻的城市相遇,又各自要离开这个地方。我还会再回来,我一定会重新回来,我就不信那些写字楼里没有我的位子,马路上会没有我的小车。但是,我只有回去做一些充足的准备再来,而你,你还是坚持下去吧,我相信你会成功的,虽然你比较小气----我的天啊,你不是比较小气,是非常小气!我相信等我们发财的那一天,我们会买下联合广场对面那条小街的那一个铺面,在那里树起你的塑像-----"田律师为五毛钱还价处",呵呵,那一天我来剪彩!

  你说,等我再来深圳的时候,不必再四处求职了,直接给田大律师做助理就可以了,不过那时不是小丫,是老丫助理了。好啊好啊,我希望有那么一天,在这个城市,给你做助理。但是,请你答应我,一定要在这里坚持下去,答应我,一定不要再流泪了。这个地方,你要蔑视它,深圳算个鸟,田律师连天子脚下都混过的,还怕这个小渔村变成的破地方吗?哈哈。

  田律师,在千里之外的内地,有一个人在为你祝福。加油吧,不要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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