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信托公司拓展产业(投资)基金的模式 作者:马亚明
来源:《金融时报》2007年8月6日
通过信托的模式运作产业基金,信托公司的主要功能表现在:发行信托凭证,募集资金,投资企业,持有被投资企业股权,通过企业的分红获得应返还给受益人的信托收益,从而有效搭建起一个资金市场和产业市场的桥梁。但从现有的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来看,信托公司发展产业基金业务还存在一定的制约因素。
产业投资基金是一个与证券投资基金相对应的概念,是以个别产业为投资对象,以追求长期收益为目标,属成长及收益型投资基金。在西方国家,“产业投资基金”相当于“有组织的私人股本市场”。国内尚未出台相关的产业投资基金的法律法规,因此,国内还没有出现严格意义上的产业基金。但作为对产业基金的试点,目前国务院已经批准设立渤海产业基金,该基金规模预计在200亿元,而且温家宝总理在批示中明确指示:“在试点中完善产业基金的制度建设”,这标志着产业基金在我国即将迎来良好的发展机遇。
事实上,投资基金是名副其实的信托业务,也是最高级、最典型、最具前景的信托业务。产业基金作为投资基金的一种形式,当然也是信托公司的最典型的业务之一。与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相比,信托公司的最大缺陷在于没有专属性的业务领域,这也是信托没有获得产业化发展而真正成为四大金融支柱之一的重要原因。但由于信托公司既有融资功能,又有范围广阔的投资功能(既能投资资本市场,又能投资货币市场,还能投资实业市场),目前是惟一能够综合利用金融市场、连通产业与金融市场的金融机构,因此,设立和运作产业基金完全有可能成为信托公司的专属业务。
目前,各信托投资公司都将资金信托业务作为其业务拓展的突破口。但资金信托业务在政策上受到诸多约束,资金信托业务不可能成为信托公司的核心盈利手段。况且,信托公司收取的管理费和佣金都很低,仅为1%左右,要在资金信托市场获利1亿元,则资金信托的总规模至少要达到100亿元,而这对于现阶段以区域化战略为主的信托公司来说,似乎有点可望而不可及。反观产业基金,可获取的利润空间则要大得多。按照国外创业公司(产业投资基金)2.5%的管理费标准,产业投资基金只要做到10个亿的规模,就能获得2500万元的利润,而这还不包括公司自有资金投入产业基金后的股权变现收益。事实上,信托公司作为产业基金的发起人,投入一部分资金,然后通过私募的方式募集一定规模的社会资金,